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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警察的荣誉(上)

2008年7月20日上午10时,景志虎诉讼秦晋不作为和玩忽职守案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

可能是景志虎大力宣传的原因,今天到场的记者很多。我一进门就看见夏洛缇和她的同事架着高高的摄像机站在那里。原告席上,景志虎的代理人——身材瘦小,眼镜宽大的律师何阳正像模像样地坐在那里。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原被告双方履行法庭程序,书记员开始宣读案由:

“原告景志虎,男,汉族,49岁,系远景公司总经理。法定代理人,何阳,何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秦晋,男,汉族,29岁,和平桥派出所民警。法定代理人,左青松,松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景志虎诉被告秦晋在办理自己女儿景晨被绑架一案中玩忽职守,有不履行警察义务的嫌疑,故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称,2008年8月,秦晋因玩忽职守,致使在自己办公室里的一副手铐被其原女朋友的弟弟蓝湘盗走,手铐又被犯罪分子从蓝湘手中骗走。犯罪分子利用手铐绑架了原告的女儿景晨,并造成景晨右胳膊被截肢,发生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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