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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先抓哪个?

光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轻易就到手一个女人。

他虽然只有小学五年级的文化,可四大名著(青少年读本)也曾看过。除此之外,《金-瓶梅》也是他的心头好,几乎每年他都要重读一遍。

缀学到当了混-混的这段时间里,有几年他曾在外地的工厂跟流水线。那时候一天三班倒,吃住拉撒都在厂房宿舍,生活苦闷无比。唯一的消遣,就只有读隔壁通铺老王的那本《金-瓶梅》。那时候光头是拿它来当小黄书读的,里头的“潘驴邓小闲”五字真经光头是记得纯熟,可惜这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有机会将它实践。

光头一直觉得自己就算当混-混,那也是个有学问有想法的混-混。至少他懂得扮猪吃虎隐藏自己的聪明,用粗犷的外表迷惑对手,而后猝不及防地将对手制服——他认为自己可以用头脑而不是力量战胜对手,虽然这点从来也没实现过。像上次在板条柳路和上上次在三中,就被舒娆打得很惨。

“所以说嘛,泡马子这回事跟打架也差不多:先用语言恫吓,不行就展示下肌肉,对……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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