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
大哥大最早由美国MOTT公司工程师马丁。库帕在1973年发明,后成为手提电话的俗称。
大哥大”这个怪里怪气的词,字面意思是“大哥”中的老大。
在香港一些警匪片中,黑社会资格较老的成员一般称为“大哥”,而头头、老板之类则称为“大哥大”。
据说,黑社会叫小头头为“大哥”,叫大龙头为“大哥大”,是以大哥大很神气,于是有人就把这黑社会大龙头的称号借代为通讯工具的名称,其实它们之间风马牛不相及。
而在内地,大哥大却不是大哥拿的,大多是大哥身后的跟班们拿的。
MOTT是最早进入Z国手机市场的,它曾经以绝对的优势垄断了Z国的手机市场。
处于这一模拟手机时代的手机大部分都是MOTT公司的产品。当年的港台电影,上面有不少大老板,身边都有一个人拿着移动电话,在必要的场合甚至可以作为武器。MOTT3200就是属于此种。
1993年首都京城举行十大流行语的评选,这个词高居排行榜的第四位。
此种手机类似于简单的无线电双工电台,通话是锁定在一……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