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章之前,先推荐一本哥们滴好书:
风雨大大滴《混在隋唐》
吟诗作词?不会!妙笔丹青?没那细胞!
吹笙抚瑟?切,那古董了!咱穿越青年玩的是高级货,卡拉ok!
那…会写字吗?你白痴啊?字谁不会写啊?拿钢笔来,我写给你!……a#¥*%#¥
生平刚做了一件好事,就给雷劈了,穿越到大隋末年的混混,不会琴棋书画,不懂诗词歌赋,没有强横的武力,可他的理想,偏偏是拥有无尽的财富,泡遍天下的美女,他要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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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的光华着地一滚,幻化成一个浑身光的白色毛茸茸的小狗模样,伏在李卫东面前,头顶打出一行字:“伟大的主人,感谢你复活了我的元神。遵照古老的狼族契约,请允许我,狼神,做您最忠实的奴仆!”
狼神宝宝!李卫东做梦都渴求的宠物啊,一时兴奋,抱起毛茸茸的小狼神连亲了好几下。对于主人的这个特别爱好狼神还是十分的不习惯,郁闷的用小爪子擦着额头。李卫东顺手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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