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粥爵,这是一个巨大的利益链,只有找对了人,交足了“学费”,才能获得最终想要的结果。
李卫国虽然不知道当中的具体操作细节,但万变不离其宗,跟他那个年代的同类事情联系起来,也就可以推算出来了。
前前后后花费了十二万两银子,李卫国总算是打通了捐官的所有环节,其中为他父亲捐了一个四品道台,花了八万四千两,自己捐了一个七品县令,花了三万六千两,当然这些都只是名誉头衔,属于候补待缺。
不过李卫国不担心,他已经得到了两江总督陆建英的保证,只要他拿到了候补县令,陆建英就会给他一个实缺。
按照大清律,一个七品县令上任后的年薪只有六十两银子,法定捐官金额是四千五百两银子,也就是需要当75年的县令才能将捐官所花费的银子赚回来,而这时期人们的平均健康寿命是26.5岁,也就是说大部分捐官之人到死也赚不回本钱,这就会逼着他们去贪,去搜刮,得来的不义之财继续买更大的官,然后贪得更多搜刮的更多,如此不停地恶性循环下去,……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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