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总监代表新传媒集团节目组过来与凌风交流,提出的条件算是退让了一大步。
也就是不再苛刻地要求凌风成为他们的全职艺人。
如果凌风杀进《1995才华横溢出新秀》总决赛的前三名,需要与新传媒集团签署一个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五年期间凌风要优先参与新传媒集团拍摄制作的影视作品,期间参演的报酬参照新传媒旗下全职艺人标准支付。
对于这个条件,凌风与经纪人苏雪雅请来的律师商讨之后,感觉可以接受。
毕竟人家新传媒集团给你提供了一个展示的舞台,你总得为人家付出点什么,给与回报。
虽然狮城岛国的舞台小了一点,但毕竟新传媒在东南亚还是非常有影响力,而且中国大陆最近这几年从新加坡进口电视剧数量也不少。
这个条款凌风感觉有点像老同学林佳桐当年来新加坡留学的SM2奖学金,她在新加坡读完大学之后得至少留在新加坡工作六年。
与新传媒集团节目组签署完合作协议之后,已经是月底,1995年春节即将临近。
去年春节凌风还在西尔电子工厂打工,忙着……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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