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荣要告苏致祥,当然不会跑去公社大院告他。
苏致祥是公社四把手,而且是下来挂职的干部,他上面三位领导肯定没有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优越感。
吴光荣跑县里状告苏致祥,罪名就是私分集体财物。
县里对此十分重视,把苏致祥叫去问话。
苏致祥带着郑会计一块儿去的。
到了那里把历年的收支,以及实行计件工资,车间承包这两个月来的收支情况作了汇报。
请领导比对。
结论是: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让木器厂迅速扭亏为盈,就是因为打破了工人的大锅饭模式。
苏致祥向领导具体汇报了木器厂管理改革的三个重点:
首先学习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车间实行“联产计酬制”,你干了多少活,就拿多少工钱。
第二就是严把质量关,做废一件物品,不但不计入生产件数,还要赔偿两倍的原料价格。
第三就是不再按月计酬,而是基本工资除以三十天,请假不发工资,迟到早退扣分,满勤则发全勤奖。
最后就是关于吴光荣告状的内容,为什么要“私分”集体财物?
这是在打破大锅饭的基础……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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