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之女被称作郡主,郡王之女称为县主,郡王的孙女为郡君,之后还有县君和乡君,她们的夫婿皆称之为宗人府仪宾。
王府选择仪宾,一般都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皇上直接下旨, 令某某王府几女配谁谁谁,这种情况比较简单,而另一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
首先王府之女适龄后,王府长史承奉教授等官,负责主婚,开始挑选仪宾人选, 这个时间可长不可短, 要不然会显得不够慎重,等到选好人选后, 呈给巡按御史,然后一方面转布政司核覆,主要是核查家道是否清白,年龄,样貌,以及私德,但凡发现婚配不当者,还会论枉法罪,发往边关充军。
另一方面具启亲王,亲王亲定后,与巡查御史各具本上奏。
等到皇上准奏后,仪宾还需赴京受职,然后才能回来准备婚礼之类的。
朱棣让人去把王府主婚属官叫了过来。
等到朱棣把大意传达下去后,王府几位属官都有些惊讶,其中长史忍不住出来提醒朱棣道:“殿下, 王府自选虽合规矩,可至今所有亲王府长女都是皇上指定的, 咱们这么做会……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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