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言:本章内容摘自《诺曼风云》)
奥特维尔的罗杰不太可能成为一名征服者。
他是老坦克雷德的第12子,比他那著名的兄长年轻16岁。
他总是和其他兄弟不太一样,不如他们仪表堂堂,但更善于思考,能控制脾气,展现了家族成员少有的禀赋。
人们对他的早年生活了解不多,只知道那时他在诺曼底的家中生活。
也许他和其他兄弟接受了同样的教育,在个人成长时期跟随一位富裕的骑士做学徒。
到了24岁那年,除了一人之外,其他所有兄弟都南下寻求财富。
若不是遇到了美丽的朱迪思·埃夫勒(judith devreux),罗杰或许就满足于留守在空荡的家中了。
尽管二人社会地位悬殊——朱迪思是“征服者”威廉的亲属,他们还是相爱了。
不久后罗杰公开表示要与她结婚。
不幸的是他既无土地也无财富。
朱迪思的父亲很不高兴,他认为自己的女儿被一个卑贱的骑士拐走了。
如果罗杰想要牵起她的手,就得备好合适的彩礼,于是他前往意大利,以求名利双收。
说来也巧,罗杰的哥哥吉斯……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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