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听的半懂不懂,后来这才知道。这有宋一代,就废除了奴仆制度。大户人家的随从仆役,都是雇佣来的,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只有雇佣关系,没有主仆关系。倒和后世一样,你就算打了自己的仆役,万一人告上官府,你也得吃官司!可不是那种文飞开始所想的那种万恶的旧社会,人吃人的……
“诸于人力(仆役),女使(丫鬟),佃客称主者,谓同居应有财分者。”(《庆元条法事类》卷。(这是古代同居的意思,就是说和你住一块给你干活……)
按同居法,有上下之分,尊卑之义。但是人力、女使在契约届满后去留自由,不愿留者,主仆关系自然消失。也就是我给你打工的时候,你是我老板,我跳槽了,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其实原本宋代官员,所有请这些仆人的丫鬟的钱财,都由朝廷包了。文飞身为官家亲封的荡魔辅道先生,按理来说,这些钱也可以找朝廷报销的。只是文飞自己还不知道,而那蔡攸更殷勤的自己掏了腰包……
这次宋老实的动作很快,就找来了一批人手,有着厨……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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