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暮不知道世人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模样。
他只知道每每看到意气风发的蒙濛,他的心跳就会止不住地加快跳动的速度。
他看过不少书,书中的内容荒诞而无华。
就连‘喜欢’这个词也是从书中学习得来的。
喜欢一个人,会对她有占有的冲动,会想要无时无刻都与她在一起,会把自己珍藏的东西都分享给她。
顾朝暮昨晚几乎没怎么睡,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思考了一整晚终于得出答案的他迫切想要把这个答案告知对方,不料因为他的鲁莽冲动,看到了她的腰肢。
侧目往她的腰身上一瞥,顾朝暮嗓音干哑,“书上说如果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就大方表白,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拥有反社会人格的他或许连什么是遗憾都不明白。
他唯一知道的是自己如果不表白,错过了蒙濛,以后肯定会像厌恶这个世界一样厌恶自己。
没有等到蒙濛的回答,顾朝暮默背了许许多多的书籍理论。
直到坐在他身旁的蒙濛忽然轻笑出声,这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他闭上了嘴。
蒙濛并没有与他对视,她的双眸始终……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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