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都市青春>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第二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第二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群体犯法时在心理上不能叫作犯罪——群体行动的绝对无意识性——“九月惨案”参与者的心理——他们的逻辑、残忍和道德品性。

在一段兴奋时期过后,群体就会进入一种非常纯粹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下,它会受到暗示的引导,因此似乎很难把它看作一个犯罪群体。我会保留这一错误的描述,因为近期的心理学研究让这一描述变得时髦了起来。群体的一些行为,如果单单从其自身的角度来看,的确是犯罪行为,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就如同一只老虎为了找乐子,会让小老虎把一个印度人撕得半死不活,然后再把他吞掉的事例一样。

通常来说,群体的犯罪动机是非常强大的暗示,那些参与了这些犯罪行为的个人,在事后会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责任,这和普通罪犯的情况完全不同。

群体犯罪的历史说明了实情。

巴士底狱监狱长的遇害可以当作一个典型的事例。当监狱长的防御手段被摧毁以后,他被一群异常兴奋的人团团围住,从各个方……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

<=12目录+书签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