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家做牛奶的公司。”狼王回答道。
“做牛奶的公司?”凌崖惊讶道:“做牛奶的公司买这首歌做什么?”
如果是音乐公司之类的凌崖倒是还能理解,一家做牛奶的公司跟音乐,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嘛。
难道是为了放歌给奶牛听?
听说牛如果心情愉悦了,连产出的牛奶味道都会变得更加好喝。
可如果是那样的话也没必要买什么版权,点播后通过广播播放出来也就是了。买版权纯属钱多烧的慌。
牛的专属BGM?
太过份了点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酸酸甜甜就是我》应该改名为《奶牛之歌》了。
“哦,他们公司最近有一款酸奶推出,想用《酸酸甜甜就是我》这首歌作为推广歌曲。于此同时浪迹都市也会成为这款牛奶的形象代言人。”
狼王越说越激动。
形象代言人啊,而且还是一个大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这可是净乐公司成立以来首位形象代言人,狼王不激动都不行。
一般来说,形象代言人都得是明星来担任的。
毫不夸张的说,净乐完全是被幸运给砸中了。
所以狼王是很想很想促成……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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