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对方发现问题,找他追责,菲斯特毫不担心。
因为他已要求在转让协议中加上一个一经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的免责条款。
这在古董等名贵器物的交易中是约定俗成的规则。
他的提案并不算过分。
逐日者学派也害怕夜长梦多,安东尼达斯的人再横插一脚。
于是答应了他的诉求。
因此对方届时根本没办法维权。
而且菲斯特交与对方的书籍并非都是假的,而是九假一真。
真本正是《法之书》。
由于此书蕴含亚雷斯塔的一小部分魔力,系统的评级较高。
万象树无法完美复制,生成的产物看上去比原典粗糙的多。
存世时间,也更短暂。
于是他干脆决定售卖对方原本。
反正艾格文也说《法之书》的理论依据就有问题。
显然两界的法则不同。
根本无法在艾泽拉斯‘穷究魔法之极’。
成就魔禁宇宙的魔神。
这样一来,其就变成一本启发性的读物。
丧失大部分学术价值。
而且原典和译本也没太大区别。
只要有《法之书》这个例外,对方就很难指摘他。
甚至菲斯特还能反诘凯尔萨斯,责怪……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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