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门内广场上,虽然正值酷暑时分,天气炎热无比。但是刘瑾将要被行刑的消息还是吸引了数万围观百姓。围观杀人这件事其实一直都是一项吸引人的活动,更何况是凌迟之刑。
所谓凌迟,便是民间俗称的‘千刀万剐’之罪,是史上最为残酷的酷刑。凌迟不在于杀死犯人本身的行为,而在于过程。
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最大限度的延缓犯人死亡的过程,以体现刑罚的残酷性,让世人惊惧而不敢再犯罪行,这便是凌迟之刑存在的意义。
据说一个顶尖的刽子手,一个最成功的凌迟之刑,是要在犯人身上剐三千五百五十七刀。第三千五百五十七刀下去,犯人才会死去。
当然,这么好的手艺的刽子手,这么能抗的犯人是没有了,更何况是已经没了半条命的刘瑾。根本扛不住这么多刀。
其实大明朝严刑峻法是出了名的。立国之初的大明律便定了几类人必须受凌迟之刑的状况。第一便是谋逆造反者,第二便是杀害长辈者。第三便是妻妾杀夫者。第四,杀死多人而对方非犯死罪者。……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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