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喜欢听戏,也喜欢唱戏。说得上是个行家。
出了戏院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叹道“”
“这位程蝶衣不知吃了多少苦才能练得这一身的本领!”
林恩不以为意,这个时代谁不吃苦?他学了多年唱戏不也是为了获名获利,难不成是为了艺术吗?
想到这里,林恩眼睛一动,看向大小姐问道“你觉得这位程蝶衣能成角吗?”
“当然可以,不但可以成角,而且还是位名角,唱功了得,基本功极好,再加上一张祸国殃民的俏脸,真的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那好,明天你跟孙掌柜去找他签书契!”
“签什么书契?”
“就签这位程蝶衣先生以后在公共场合只能穿宫家提供的衣服,涂公家提供的粉,每年还要配合宫家商铺做几次宣传!”
大小姐听的都愣住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是把他买了吗?而且我们没有成衣和水粉的商铺啊!”
“没有明天就开,来不及就买,不但要开成衣店,什么胭脂水粉,旗袍西服店都要开!”林恩越说越夸张,
大小姐是个聪明的,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林恩的意思。
“……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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