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站到别墅顶楼窗前,看着郑大发渐行渐远。
虽然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但他并不满意。
其实他并不喜欢这种手段,只是无从选择。
他在136天前刚刚醒来时,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谍报头目。
刚与郑甜等文明社会的代表接触时,他满脑子想的可都是回到曾经的人生里,去当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读书人,平平安安地在未来度过父母最期望的平凡人生,无怨无悔地走完这一辈子。
人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这样么?
可不知不觉间,他被迫放下了笔,拿起了刀枪,穿上了铠甲,如今又干起了间谍头子的活。
他不喜欢钱,也没什么物质欲,又被迫靠炒股登上了富豪榜。
他没什么权力欲,却又被迫一肩扛起数十万甚至几十万人的生命。
他不喜欢勾心斗角,却被迫成了人精。
他其实也没做好恋爱结婚生子的心理准备,却还是被迫回应了别人的感情。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鞠清濛虽然没有完全读懂他,但却已经是这颗星球上最接近他的人,而且是从一开始就是,并非认识了任重之后才慢慢转变……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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