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德玛已经先一步躺在床上睡觉了,斯内克没有让她参与夜间巡逻,“亲爱的我自己去找找有趣的东西——我可不认为这地方会有黑犬......在一个连巫师都没有的世界。”这印度的高种姓美人现在确实极为漂亮,尤其是帕德玛跟电影里那个绝对不相似,更像是斯内克还是高迈耶时期在网上看见的那张涂着节日彩妆的印度美女。
斯内克甚至连魔杖都没拿,对他跟绅士联盟的其他人而言,魔杖早已经不是必要的东西了。斯内克带上的是远比魔杖好用的东西——左轮手枪,底缘发火的黑火药左轮手枪,威力至少在十米左右的距离上毫无问题。
如果是福尔摩斯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那么只不过是精心谋划的一次谋杀而已,凶手也只是准备了一头体型硕大的混血猎犬涂上磷粉让它看上去仿佛发光燃烧一般,让被迷信所困扰的受害者惊惧到心脏病发作而死罢了。
之前的那些记录很大概率是巧合或者牵强附会,至少斯内克现在并不觉得这里会有黑犬出没。黑犬这种神奇生物,在英格兰与欧洲大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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