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仲浑身激动,大白天的热血沸腾,仿佛浑身血液也都和蒸汽机里的水一样翻滚起来,于是开着铁皮车一口气犁了一千亩地。
他来自薛部落,到洪州这里已经有十年,开了车厂,当了厂长,半个洪州的车辆都是出自于他的手里,而且还远销于周边各个部落,各个地区,远到东南,南到岭南,北至中原。
现在,奚仲终于可以仰天大喊,表示自己的造车技术,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虽然义均是主要的设计和制造者,还有丹朱等其他工匠的鼎力帮忙,但是车辆本身的制造与安装,和他是离不开关系的。
“这就是我这一辈子所制造车辆的巅峰了,从太古的玉山部落,到现在薛部落的所有人,他们的技术都远远不如我!”
奚仲早已在南方拥有很大的名气,但是在中原,他的老家部落,薛部落在车辆生产上成为他的有力竞争者,尤其是番禺大人,表面上是妘载的粉丝,背地里却在偷学洪州的技术。
你发明了好车,我转头就进行仿造,质量好不好另外说,总之先把价格打下来,抢占周边市场。
但是……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