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攒点稿,我容易吗我!)
张志越说,肥仔的眼睛就越亮,10万!
这特么的够他赚多久的?
现在的他一个月115的工资…一年是1380…十年是13800…后面该咋算了??
懵逼的肥仔开始不停地用手比划,忙活一脑袋汗也没算明白,反正差不多够自己赚一百年了,毕竟还要吃喝住用,而香港那边啥都包啊!
没文化的他不懂任何经济常识,反正在他的印象中,每年工资涨个十几块啥用不当。
就冲这10万就够买他这条命的了,更何况还有五万的安家费,越想越觉得靠谱。
烂命一条……拼了!
危险什么的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再危险还能比边境更危险!
杀人什么的他更不在意了,又不是新手,抱着尸体睡觉的事他都干的出来。
“志爷,咱什么时候过去?”肥仔有些迫不及待。
少年老成的张志刚参军的时候才19岁,却是看起来年纪最大的,说三十都一点不夸张,从那之后志爷的外号就跟随了他一生。
“多找点人,老板的意思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能找多少算多少。”
“那联系下老排长吧,……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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