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李斯有一个习惯,在每次吃饭前都会喝上一小杯的金酒。此酒颜色与品红酒相似,但是有一明显的区别则是摆在太阳底下它能折射出璀璨夺目的金光。如果嘻嘻摇晃观察的话也可以看出它的黏度没品红酒那么稠,而凑近身子也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香味。它本身就是一种烈酒。

比金子还要金贵的酒,李斯仅仅只是拿它来开胃。当然喝得也不算多,饭前一小杯便能让他气息通畅,增添些食欲。

别看李斯和王行展还在这里为一些细枝末节的利益义务争吵,其实他早已吩咐下去等会两人一起用膳。

李斯就像一个精明的商人,死死咬住自己利益底线坚决不退让,每每只有等到王行展抓住某些紧要的事情时才肯稍稍松动一些嘴边的利益。终于在最后,在这么多人偶的注视下他们达成一致:李氏商会不会主动出面帮助王行展,转而会选择第三方势力协助他。可以用的人数大概在五六十人,这已经是王行展的极限了。他再也撬不动这张铁嘴,从中为自己谋取再多一分的帮助。

见他败下阵来,李斯的脸……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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