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海岸后,在龙五的带领下,一行人往陈松的别墅行去,而绮梦终究脸嫩,又缺少(日)久生(情)的洗礼,所以先一步离开,去找陈松了。
林逍则拉着阿珍,流连于四围的风景,使得一行人走的并不快,等到了陈松别墅时,天色已近黄昏。
而且此时夕阳夕照之下,陈松别墅朦胧其中,四周花草树木点缀,说不出的一副秀丽美好。
林逍和阿珍在香港已经买了一套房产,且那套两层的小别墅也花了数百万港币,可和眼前陈松的别墅比起来,那当真是萤火之光和日月之辉的区别,只看得阿珍双眼放光。
看来,女人对房子的态度,和对包包的态度差不多呀。
不过林逍想的却和阿珍想的完全不同,如果不出意外的,按照洪光的性格,自己一和陈松合作,洪光多半会像赌圣剧情中那般,派人追杀而来,到时候,这座别墅,只怕要遭受一番枪火的。
进了别墅内,林逍和阿珍刚刚落座,楼上就疾步走下了一人,相貌平庸,个子平庸,就是穿了一身名贵的西装,也显示不出他的气质来。
而且脸上还……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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