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筑骊山陵墓所征发的七十万人分为三类,一是咸阳周边征发的更卒、二是从天下较远的地域征调的正卒,这两类都属于服徭役的范畴。
第三类也是人数最多地位最低下的一类,便是各地的囚徒,被送来筑陵。
依照秦律,前两类人虽然是徭役性质,然而却与大家印象中毫无人性的苦役是有些区别的。
最为显著的一点是这些人是有工钱的,而且还可以用部分工钱抵扣饭费,让政府提供饭食,衣服等也是由政府免费提供。
而第三类人便惨的多了,纯粹的是“义务工”,前来服苦役只不过是相当于赎罪而已。
然而就算是第三类人,政府也会定量提供饭食,而且会提供一次衣服,不必偿还。
然而这个看上去不过是孩子的苦役看监工对他的待遇应该是属于囚犯一类。
然而让子婴好奇的,一是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成为囚徒,其二便来源于衣着方面。
前面也说了,哪怕是囚徒政府也会提供一次衣物,然而这个孩子的身上却仅仅是套着一块破旧的麻布而已。
这已经根本说不上是衣服了,不过是一块麻……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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